根据《关于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质检检函[2012]591号),各直属局应每月上报总局检验司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情况 A、正确B、错误 危化品生产型 发布时间:2023-10-01 11: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