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 )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A、一年B、两年C、三年D、五年 发布时间:2023-08-08 15: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