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水电〔2013〕379号),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或二级的农村水电站,自撤销之日起()后,方可申请按被降低前的达标级别评审。 A、半年B、一年C、三年D、五年 水利安全 发布时间:2023-08-09 23: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