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上()以下的罚款 A、5千,1万B、5千,2万C、1万,5万D、2万,5万 水利安全 发布时间:2023-08-09 23: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