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本系统上级机关、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 A、5日B、10日C、15日 发布时间:2023-09-03 10: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