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占用住宅小区的绿地、楼道、房顶等公用区域饲养犬只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每只处(A)罚款。
A、
A、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B、
B、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C、
C、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D、
D、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发布时间:2023-08-11 17:24:48
A、
A、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B、
B、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C、
C、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D、
D、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