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因举报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停止拨付、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可视情况给予( )奖励。 A、200元至500元B、500元以下C、200元至1000元D、1000元以下 发布时间:2023-07-26 08: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