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局制定的《医院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二级医院高级、中级、初级员工的比例为 A、1:3:6B、1:3:7C、1:3:8D、1:3:8~9E、1:3:10 发布时间:2023-07-25 04: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