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和李女士由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二人于2020年1月1日向相关部门提起离婚申请,相关部门当日已收到。请问他们什么时间可以领取离婚证?()
A、自2020年1月31日起30日内;
B、2020年1月31日起自动领取;
C、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0日内;
D、2020年1月31日后任意时间
发布时间:2024-05-21 21:43:48
A、自2020年1月31日起30日内;
B、2020年1月31日起自动领取;
C、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0日内;
D、2020年1月31日后任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