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 )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 )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A、二十亩、十亩
B、十亩、二十亩
C、二十亩、二十亩
D、十亩、十亩
发布时间:2023-07-26 13:58:30
A、二十亩、十亩
B、十亩、二十亩
C、二十亩、二十亩
D、十亩、十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