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机关是 A、当地省级人民政府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人民检察院D、人民法院E、当事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发布时间:2023-07-25 01: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