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A、发展改革部门B、工业和信息化部门C、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D、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发布时间:2023-07-25 22: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