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 )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 A、相互包容B、和谐共处C、求同存异D、团结友善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