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的(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等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章程的约定,履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义务,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A、董事B、监事C、高级管理人员D、主要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