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 )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A、谨慎B、暂缓C、不得D、可以 发布时间:2024-10-30 22: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