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7日;7日B、5日;7日C、7日;10日D、10日;15日 发布时间:2023-07-25 21: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