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除了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四条披露相关信息外,还应当披露的信息有( )。
A、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投资存在公开报价的,还应当披露其公允价值
B、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收到的股利
C、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在其自身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信息
D、上述主要财务信息应当是按照权益法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调整后的金额
E、将上述主要财务信息按照权益法调整至企业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过程
发布时间:2023-07-25 21: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