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规定,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A、30日B、50日C、60日D、90日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