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作为素质教育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指导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A、政府教育B、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C、组织部门D、宣传部门 发布时间:2023-07-25 21: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