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 A、A、取缔B、B、处罚C、C、停产D、D、关闭 发布时间:2024-06-19 16: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