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 A、2.0B、5.0C、7.0D、15.0 八五普法 发布时间:2023-08-09 15: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