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01 13: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