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创新论坛申报,主要面向有( )等,开展其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等方面的的创新案例和创新人物,以及创新论文投稿。
A、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
D、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接受委托立法的科研机构
发布时间:2023-07-26 16:52:40
A、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
D、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接受委托立法的科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