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2年7月1日施行的居民阶梯电价中规定:“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为()元。
A、0.5969
B、0.8969
C、0.8469
D、0.5469
发布时间:2023-09-20 11: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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