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A、1B、7C、15D、30 发布时间:2023-07-24 23: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