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内作出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A、十二个月B、二十四个月 发布时间:2023-08-11 15: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