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出具虚假证明报告的,出具虚假证明给予( )等处罚。
A、没收违法所得
B、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不足10万元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D、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5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26 10: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