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下列哪些是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A、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B、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C、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报酬
D、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3-08-07 11:10:01
A、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B、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C、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报酬
D、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