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B、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发布时间:2023-09-28 11:16:01
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B、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