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赔偿中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主要区别,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A、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必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的,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B、行政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后不服的,可以申请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
C、单独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出,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则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D、行政赔偿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刑事赔偿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发布时间:2023-08-20 08: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