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王大锤是甲市
A、区人,其在乙市A区出差期间和当地人赵二小、赵三小兄弟二人互殴,乙市A区公安分局对三人进行传唤,经过调查后作出处罚,其中王大锤被罚款5000元,赵二小被罚款3000元,赵三小未被处罚。王大锤对公安局的传唤措施和罚款处罚都不服,向乙市A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在复议期间没有作出复议决定,王大锤不服,向法院起诉。在理解本案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区公安局在处罚决定之前可以告知大锤和二小有权申请听证
B、区公安分局和区政府是本案的共同被告
C、法院应当通知赵二小和赵三小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本案中第三人和原告享有同等的上诉权
发布时间:2023-08-20 08: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