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 A、市级人民政府B、各级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D、乡镇人民政府 民族宗教法规 发布时间:2023-09-02 08: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