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这里“共同”标识是: A、双方有上下级关系B、双方有批准关系C、双方在行政决定书分别盖章D、共同上一级 发布时间:2023-09-04 09: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