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85)[国检四联字217号])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凭申请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签发鉴定证书。鉴定项目为:()。 A、数量鉴定B、性能鉴定C、品质鉴定D、使用鉴定 危化品生产型 发布时间:2023-10-01 1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