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境外个人在境内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 A、自兑换日起6个月B、自兑换日起12个月C、自兑换日起18个月D、自兑换日起24个月 发布时间:2023-08-26 10: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