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采取调取、查封、扣押措施,应当收集原物原件,会同持有人或者保管人、( ),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开列清单,由在场人员当场核对、签名,并将清单副本交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或者保管人。 A、证人B、使用人C、见证人D、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2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