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收到金融机构申请开办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完整申请材料()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A、1.0B、2.0C、3.0D、5.0 银行业规范建设 发布时间:2023-09-10 1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