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某县县委书记。2019年1月,在其收受他人房产的行为被组织调查后,与家属商量将该房产出售。并多次向有关私营企业主(曾向肖某行贿)打探组织是否找他们谈话核实,与有关人员串供,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将部分款物转移至亲友处藏匿。同年4月,肖某被组织立案审查。肖某的行为发生在组织立案审查前,不构成对抗组织审查错误。 A、对B、错 发布时间:2023-08-28 1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