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养护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省人民政府公路管理机构吊销其资质证书。 A、对B、错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23-09-08 09: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