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转发次数达到( )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A、三百次B、四百次C、五百次D、六百次 发布时间:2023-07-25 17: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