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的软件设计师分别完成了相同的计算机程序发明,甲公司先于乙公司完成,乙公司先于甲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于同一天向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此情形下,( )可获得专利权。 A、甲公司B、甲、乙公司均C、乙公司D、由甲、乙公司协商确定谁 发布时间:2024-10-27 02: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