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规定,信访人自信访工作机构登记受理信访事项之日起,可对有权处理机关进行评价。自信访事项受理之日起,超过()日未收到答复意见书,或信访事项经批准延期办理,超过()日未收到答复意见书,均可对有权处理机关评价。 A、3060B、6060C、6090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