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在国界线我方一侧( )范围内进行航测、航摄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规定上报批准。 A、500米B、25000米C、2000米D、2500米 发布时间:2023-07-24 20: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