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 ),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条) A、道路运输管理B、建筑施工管理 C、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D、危险化学品管理 发布时间:2023-08-11 14: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