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审查同意后,可以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人登记。 A、设区的市级宗教事务部门B、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C、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D、县(市、区)民政部门 民族宗教法规 发布时间:2023-09-02 09: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