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实施检验周期和包装标记的通知(国检鉴[1990]251号)明确规定,留存样品留存期满后,包装生产厂若要继续生产该种包装容器,以后()需重新抽取一件包装样品留存。 A、每满三个月B、每满六个月C、每满一年D、每满两年 危化品生产型 发布时间:2023-10-01 11:5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