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明确,行政机关之间发生职权争议的,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涉及职权划分的,由有管辖权的( )提出协调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A、机构编制部门B、政府法制机构C、监察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发布时间:2023-07-31 19: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