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明确规定,( )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A、乡(镇、场)B、街道C、村(居)民委员会D、社区 发布时间:2023-07-24 19: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