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项费用总额的()。 A、10%B、30%C、50%D、70% 发布时间:2023-07-26 13: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