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的法律明文规定是
A、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
B、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C、适用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不认为违法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D、适用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认为违法或者处罚较重的,适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3:19